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、省直有關單位:
為貫徹落實《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》(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40號)精神,我們研究制定了《廣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》以及《廣東省職稱評審委員會管理規定》、《廣東省職稱評審紀律規定》、《廣東省職稱自主評審管理服務規定》、《廣東省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職稱重新評審和確認規定》和《廣東省初次職稱考核認定規定》等5個配套規定。現印發給你們,自2020年9月1日起實施,有效期為5年。
實施中有何意見和建議,請徑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反映。
粵人社規〔2020〕33號:關于印發廣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及配套規定的通知.pdf
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
2020年8月7日